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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搭车奇遇记》结尾说,俺再也不敢搭陌生人的车了。其实后来还是搭过一次陌生人的车。

在三藩市的时候,为了省钱,租住的地方环境不是很好。同事朋友知道俺住在那个区,都叮嘱说没事不要出门, 出门要带上小额钞票“备抢”。 刚开始还真有点战战兢兢,住久了没出什么事,神经就松弛下来了。

某个夏天的傍晚,俺提早一站下车,到图书馆借了几本书,慢悠悠边走边看。 突然被人从后面勒住脖子,抢走肩上的小坤包。俺一个趔趄差点摔倒,眼镜掉到路上,只来得及见到几个模糊的人影钻进一辆车子,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
慢慢摸到眼镜带好 —  有一边镜片摔裂了, 世界看上去支离破碎 — 再捡起从小坤包里掉出来的零零碎碎,突然意识到自己被抢了。一屁股跌坐在路边,后怕地哭了起来。

有路人目击此幕,上前安慰。 他掏出名片,自称路德教牧师,愿意送俺回家。 俺已经被劫匪吓破胆儿, 早把老板的警告抛到九霄云外,不长记性地又上了陌生人的车。 这个陌生人把俺送到家,借房东的电话报警,向警察提供了他见到的情况才离去。

原来是几个黑人少年做的。俺眼镜掉了,啥也没看见。

抽抽嗒嗒中,听到警察问:“你损失了什么东西?” ,才想起来一一检视:“555, 眼镜破了。。。”

“不不,被抢,你被抢了些什么。” 警察有点不耐烦。

“555, 俺的包,花了25分钱在garage sale 买的。。。”

“。。。还有?”警察翻白眼。

“里头有钱包,555, 咦,钱包没抢走。。。” 估计是拉扯中从包里掉出来了。

“还有lunch box,嗝儿,  没洗干净,” 俺慢慢觉得好笑,“好像还有几分零钱。。。”

好郁闷的劫匪啊。:D

禅宗有些神乎其神的顿悟故事:谁听到土坷垃打到竹竿的声音,悟了;谁谁被师傅砍去一指,悟了;谁谁谁见杯满茶流,悟了。。。 俺经常听得要哭。不过现实生活中,的确有三言两语就被点拨开窍的。

高中时候为了应付大考,每个人都在题海里淹得半死。 见到有人电影照看,小说照读,高分照拿,不免羡慕。问他窍门何在,答:“做那么多题目有什么用,每种类型挑一题钻透,足够了。” 这句话给了俺快乐的高三与大学生涯。

刚开车时最怕上高速换道。有一次坐高手的车,顺便讨教换道的诀窍。他说:“这个容易,贴前车不挡后车就可以了”, 然后示范:看后视镜,看盲点,打灯,调整速度,贴着第一辆车车尾换过去。平顺优美,几乎要给他鼓掌。 那以后再也不怕换道了。

有了自己的小家,烧菜是个大问题。尤其是煎炒的菜,不是焦了,就是没熟,要不就是沾锅沾成一团浆糊。 梁琼白的菜谱提纲挈领,一句话救俺于水深火热:热锅冷油小火。 不信你也可以试试。

跟高手请教吧,诀窍这个东西是存在的。

从前的人们十分悠闲,连翻译地名都讲究雅致。 翡冷翠(今译佛罗伦萨),散帆思歌(今译三藩市或圣弗朗西斯科),令人念之齿颊留芳。

解构恶搞的现在,地名是这样翻译的: 玩酷娃,戏丫头,得了娃,飞来大肥鸭。。。

阿鲜喜欢吹嘘自己文武双全,什么运动都是上手就会。他是早期的球迷,参加过好几次闹事。最迷恋贺龙体育场那次骚乱中第一个丢瓶子的MM,提起她眼睛就会变成心形:“好靓的MM啊,瓶子甩得特有型。看上去那么斯文,骂起人来可响亮。。。” 可惜没有机会认识她,不然鲜嫂的位置有危险。

球迷大多喜欢踢两脚, 大约跟戏迷喜欢票两出差不多的理儿。 阿鲜也不例外。他在厂队是个小主力,经常参加跟外单位的比赛。 既然是主力,想必进球不少。不过他最脍炙人口的一次,是。。。

他们去湘江对面踢球。 双方都志在必得, 拼成一团。 有那么一刻,对方全体球员押到己方半场,守门员扑出禁区,只有阿鲜一人面对空门,球在脚下。

。。。用教练的话说:“这个球,踢进容易踢飞难”。。。

我们文武双全的阿鲜,环顾左右,踌躇满志:建功立业的时候来了!他起脚劲射。。。

同伴事后评论:“不容易啊,球顺着湘江漂到美国去了”。。。

灰溜溜的阿鲜, 被教练没收钱包外套,赶下班车:“你走路也好,游泳也好,总之自己想办法回厂。我们载不起你这个大球星。”

嘘,你知道就好了,不要告诉阿鲜。

不记得哪一部好莱坞电影了,男主角教女主角拦便车。他仰面拨发扮酷,使劲摇大拇指摇了半天没人理;女主角把裙角轻轻一提,露出漂亮大腿,马上有车子停在她面前任凭差遣。。。

年轻的瓦片在爆笑的同时, 对搭便车这件事十分向往。

初到美国,时差尚未倒过来就到实验室报到。 老板见俺没精打采,好心给放了半天假。 俺决定自己搭公车回家:反正是终点到终点,睡一觉就到。 在车站等到早上乘的那趟车,坐好了就呼呼大睡。到终点一看:怎么跟早上完全不一样啊!

连忙跑去问司机先生, 怎么回事?是不是俺初来乍到乘错了车?现在是在哪里啊?俺怎么才能回家啊?

“这条公车线路在上下班高峰期和中午时候是不一样的。” 他说,“早上开到Daly city站,现在是downtown San Francisco” 见到俺一脸呆傻,他进一步解释,“有10几迈那么远”

怎么办?俺没有带钱,没有银行卡, 只有一张车票,它已经把俺载到十几迈以外,完成历史使命了。难道来美国第一天就要坐警车? 幸好还把街道名记住了。。。

胡思乱想间,车子启动了,“我送你到最近的Daly city的车站, 然后你再想办法吧” 好心的司机先生说。他把俺送到了一处热闹的市集。

从公车上下来,四周陌生一片,俺仍然没有办法回家。 只好到路边小店问人。店主看上去很凶, 恶狠狠地丢出一份地图让俺自己找。

俺忍着眼泪把路线抄下来,道谢,正准备出门,店主拦住俺:“你住哪儿?XXX 街?你一个年轻女孩怎么住那里?很乱的!你等等。。。”他三下两下把店门关好, “我送你去。”

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:刚刚问个路他还不耐烦,现在居然特地关店送俺过去?赶紧道谢,爬上他的大车。

一路无话。第二天到实验室跟老板汇报,把老头吓得够呛:“人家让你搭车你就搭?遇到坏人怎么办? 美国坏人很多的!以后不要乱搭车!” 后来他带俺参观实验室,跟每个人介绍:“哪,哪,这就是那个傻人有傻福的瓦片!”

唉,从那以后,俺再也不敢搭陌生人的车了。

晚饭后带宝宝出去散步玩耍, 见到附近足球俱乐部的孩子们有模有样地在练习。 微笑着想起,当年俺也曾经在绿茵场上出过“风头”呢。

大学里的足球赛,规定每个队一定要有2名女生。 本来俺个子矮小,体育成绩巨烂, 是怎么算也轮不上的。 但是姐妹们一听要和那帮臭男生组队瞎踢,个个花容失色,四下蹿逃。。。于是这份殊荣就落到反应比较慢、跑得也比较慢的瓦片头上了。

体育委员知道底细,对俺十分同情。身为校队队员,给俺传授的居然全是如何偷懒又不挡道误事, 总之凑个人数就算了,别当真。

俺也的确没当真。趿拉着皮鞋就上场了。笑眯眯地看他们拼抢:这个位置看球真不错,现场感特强。。。 咦咦,哪个不长眼的把球踢俺脚下了?给他大脚开出去。。。

对方守门员一个漂亮的鱼跃,将来物扑住。 但是为什么我方球员跟上去补射, 将球送入了球门呢?

守门员下意识地往自己手里看去,靠!扑住了瓦片的皮鞋!

没法赛下去了,双方球员全倒了:其他人都是笑倒的,俺是窘倒的。

常去的一家Wing Machine, 东主是印度人。 他家的烤鸡翅鸡腿特别惹味,沾酱辣得过瘾,是全家老小都能接受的西式小吃。

长周末懒得烧饭,俺又去那里了。他们有酒牌,越夜越热闹,白天就小猫三两只。 东主没事干,倚在门口跟一个貌似乞丐的老头聊天。见到俺,乐呵呵地招呼。

他家的鸡翅都是现叫现烤。他拿出2个铁盘,呼噜噜倒了一堆,摊开来送进烤箱,然后出去把老乞丐叫进来,给他一杯饮料,让他等等。

“你请他吃鸡?”俺开玩笑,“太不公平了,俺可从来没有这个待遇”

东主站在柜台后,伸长脖子望望坐在门口位子上的老乞丐, 难得地正色道:“如果你跟我说,你这个移民,滚回老家去, 我会说你自己先滚”

俺满脑子雾水,怎么如今连印度人都流行无厘头?

他接着慷慨陈词:“你来这里多久?10年?就算你祖父那一代就来了,最多100年?我从70年代就到这里了。”

俺有点尴尬, 这是哪跟哪啊。。。

“他不同,”东主指指老乞丐,“他是美洲印第安人,真正的本地人。你明白?” 他点头,加重语气,“我们都在他的土地上,我们都欠他的。”

俺有点感动, 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“所以,你订的鸡翅,要分他一半。” 东主说。

这个逻辑真强!俺乐了:“那不行,分他一半俺家就不够吃了。。。 俺多买半磅请他吧。”

东主笑嘻嘻,“好女孩,我逗你的。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们的模范顾客呢?” 最后还是他请客。

他颠覆了俺对印度人的刻板印象。

一直认为,示威游行是革命先烈的本分,没俺这个平头百姓什么事儿。想不到为了过安稳日子而出国,倒参加了好几次示威活动。

第一次是在旧金山,保钓游行。跟着同乡会的大旗走。有个火辣的老乡头缠白布,虎虎作势,高唱“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”。 他的女朋友斯文有礼,楚楚动人。 这一对人儿如今不知怎样了。

第二次在多伦多美国领事馆前,抗议美国轰炸中国大使馆。多伦多大学中国学生会的某人在那里发表演讲,英文流利,措辞强硬,不过总觉得不如旧金山的那个老乡拳拳到肉的扎实过瘾。有个老外自称是南斯拉夫人,以蹩脚的英文高呼“打倒美国,南联盟(?)万岁”, 大家都为他鼓掌,打断了某人的讲话。不知道这个老外是不是敌人派来捣蛋的。哈。

最近一次是在安省政府前,抗议学费飚涨。大冬天的,俺原本不想去挨冻,一个白人小孩把俺打动了:为了表示要“freeze the fee”,  他光溜溜地只穿一条极短裤衩。 那可是零下20度啊。(这以后,每到夏天空调坏了的时节,俺就会想他,可以收到即时降温效果 :p)  主办单位请来摇滚乐队,大家嘻嘻哈哈喊几声口号,跟维持秩序的警察叔叔聊聊天儿,然后就过节一样载歌载舞散会了。

俺喜欢这样的示威游行。好玩儿。有没有用再说。

念书的时候,经常在Queen’s Park聊天小憩,甚至还在省政府办公楼前游行示威,不过从来都只是欣赏这座古堡式建筑的外观,没有迈进它的大门一步。

这个周末多伦多门户开放日,全家老小决定到省长办公的地方参观。

出了地铁站,沿着绿树齐整、鲜花盛开的林荫道往政府大楼走。 正自沉醉,忽闻引擎轰鸣,约有二、三十架摩托车呼啸而来,每辆车上有彩旗一面、黑衣骑士一名,场景酷似黑社会出动。

俺以为遇到大名鼎鼎的电单车党:地狱天使,连忙拉着老老小小,紧赶几步闪进政府大楼,躲在门后兴奋不已。

但是这帮人雷声大雨点小,那么轰动的出场以后,居然把车架好,就溜进事先搭好的大篷里没动静了:难道他们竟然是来这里野餐的?! 很会挑地点啊!

没有热闹好瞧,俺们只好乖乖地跟着tour参观大楼。整个建筑其实没有什么特出的地方,西式的斗拱雕梁而已。走廊楼梯间挂满了各色人物肖像,进入东西翼的过道还刻满自1867年以来各届MPP的名字。以中国人的观点,这是容易犯小人的布置。 难怪政府一届不如一届。:p

在省议会的议政厅停留最久,执政党在这边,反对党在那边,只有一个独立参选的议员,他一个人占据一方,几乎有议长那么大的地皮。可见不扎堆儿的人比较高贵。  :)

议政厅四围和吊顶都有美丽的装饰。但是只有为议长席雕刻花纹的艺术家才可以留下签名。其余的工匠不可以签名,不过他们有自己的“留名”方式:很多花纹中有大大小小的浮雕人面,那都是他们按自己的长相刻下来的。 只是这么一来,厚厚,连议会都犯上小人了。

那么多照片和画像,俺最喜欢dinning room里挂的,边远地区的孩子们快乐学习与玩耍的情景。 它们为这栋阴森的百年老屋带来了晴朗阳光。

门前的紫丁香终于开花了,在这个稍嫌闷热的初夏。 馥郁的花香浮动在窗口门前,渗透到发间衣里,恋恋不去,好像缠绵在心里的思念。

久远久远以前,寒冷萧瑟的初春,脑膜炎流行。重病的外公担心小瓦片会感染,坚持不准妈妈把俺从幼儿园接回来见他最后一面。 结果是,俺以为外公只是在玩装死的游戏,下一秒钟就会笑嘻嘻地活过来。。。绝对绝对不相信外公已经去世。小小娃儿,很认真地跟大人发脾气,不准把外公葬了。 最后大人们挥泪把俺拖走,他老人家才入土为安。 那时的画面在脑海中已经全无印象,只记得萦绕鼻端的爆竹烟气,还有欲哭无泪,积郁难发的沉痛心情。

即将高考,远在上海的奶奶一眠不起。 老爸刚去探过病,自己身体也不好,大家都劝他不要再去了。 正好这时家乡有近亲的老人过世,老爸到灵堂痛哭。孝子很感动:不知道这位平时看上去酷酷的老大哥,内心里还这么有感情。老妈和俺就明白,爸这是借人家的灵堂,哭远方的奶奶呢。

几年前的初春,一直健康的外婆突然无疾而终,时值俺生日的前一天,亲人们将噩耗隐瞒了两日。。。

春与夏的芳香中, 甜的苦的,酸的辣的,总有一些挥之不去的思念。

历史究竟是什么? 一个历史事件的背景缘由,事过境迁之后,有可能完全厘清吗?

少年时所受的教育,历史是铁板上钉钉,清楚明白不容更改的一件事。年岁渐长,可笑地发现这句话只是出于教育的需要, 根本经不起眼见耳闻的事实推敲。

“遗传,就是令郎成绩单上全都是A的时候,阁下深信不疑的那档子事儿。”以目前的发达程度而言,某部分人的历史也就是某部分人深信不疑, 或者希望别人深信不疑的那档子事儿。

不信?去看海峡两岸的历史教科书,去看我们的邻居日本、韩国的历史教科书,去听那形形色色的“口述历史”。。。固然屁股决定脑袋,立场决定看法。但是撇除主观描述,透视其中包含的事件,你仍然会发现每篇文章都只是极小的碎片,拼不成完整的图案。

好吧,现在俺发现自己偷换了概念:混淆了作为客观存在的历史和人为描述的历史。 但是一切历史事件,不经过口笔相传,如何到达不是当事人的脑子里呢?

这个问题也许要等到时间旅行器的发明才能解决吧。

不过到时候,人们的问题可能就会是:究竟要不要干预历史呢?

或许,无数被干预过的历史,正在另外的时空发生着;又或者,我们现在经历的,正是被干预过的历史呢。

历史,究竟是recordable, 还是rewritable?

最早的文字是因为什么才产生的? 为了记录某个事件?为了传达某种感情?

很容易想象由图画发展成的象形文字, 但是字母构成的文字因何而来?

文字对于社会的发展,起的究竟是推动还是阻挠作用? 把这个问题稍加延伸:知识分子究竟应该是社会的中坚还是点缀?

站在识文断字的知识分子立场,很难真正去反思自己所属人群的准确定位。 但是无数哲人提出过类似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,“教外别传,不立文字,直指人心,见性成佛”的理论:文字描述和阅读过程中难免掺杂主观成分,因此会偏离真实,产生误导。

所以,文字只应该用在风花雪月的吟诵,不应该用于严肃事件的记录?知识分子只应该是社会的点缀,而不能成为中坚力量?

这样会不会是矫枉过正,因噎废食?

哈哈,你已经被这篇文字绕糊涂了。

上世纪末的一份调查报告说,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上海的公交车上,平均每平方米公共地面要站11个人。

外地人嗤之以鼻:你给我在一平方米上放11双鞋试试?放不下嘛。上海人吹牛。

上海人则会心一笑:11个人里面,至少有2双脚沾不着地; 司机台,门口台阶上都是人,别说11个,就算来12,13个咱也能凑合啊。

挤,能把人的潜能激发出来。

周末的安大略湖滨公园人山人海,停车位一位难求。不知哪个促狭鬼留了个刚够空降一辆车空间。 来去的车主都瞪大眼望之兴叹。

突然有仁兄在此位面前倒车。周围的人们都停下来准备当证人:他的车比较大,就算有铲车将它推进这个位子,只怕前后也只有1、2厘米空间;换句话说,他势必会刮到前后车辆。。。

但是不,堪堪要碰到后车的时候,他煞住,扭方向盘,前移3厘米;再煞, 再调。。。 转眼之间,竟然神乎其技地把车趴好了!

“证人”们沸腾了,口哨声,掌声,不绝于耳。“超人”老兄咧着嘴:“多谢多谢,这在纽约是小菜一碟”

。。。

哪位纽约客给证实一下?

家乡自古是边远流配所在, 很多“客人”在那里留下了苦恼的足迹。这些客人中,最著名的莫过于唐代诗人刘禹锡了。

这个刘禹锡,放在今天来看,真是十足十的有个性。

人家悲秋,他的秋天是:“自古逢秋悲寂寥,我言秋日胜春朝。晴空一鹤排云上,便引诗情到碧霄。”(《偿词二首》)

同样被贬,他有别样精神:“沉舟侧畔千帆过,病树前头万木春。今日听君唱一曲,暂凭樽酒长精神。”(《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》)

到了晚年,登个塔都有花样:“步步相携不觉难,九层云外倚栏杆。忽然笑语半天上,无限游人举眼看。”(《同乐天登栖灵寺塔》)

有个性的刘禹锡,和长安城著名的玄都观,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。

话说此公被贬郎州十年以后,被朝廷召回。适逢玄都观桃花盛开, 于是携友赏花,归来吟诗一首:“紫陌红尘拂面来,无人不道看花回。玄都观里桃千树,尽是刘郎去后栽。” (《玄都观桃花》)

这首诗传到当朝新贵的耳朵里,嗯?这不是讽刺鄙人在下我吗?马上给捅到皇帝老爷那里。于是诗人又给贬到了连州。

过了十四年, 朝廷再度起用他。 此公已届知命之年,倍受磨难,心性居然不改, 他又跑去玄都观,大喇喇吟道:“百亩中庭半是苔,桃花净尽菜花开。种花道士归何处?前度刘郎今又来。” (《再游玄都观》)

简直就是“我胡汉三又回来了”的古代版嘛!可想而知,他再次被大脚踢出京城。

这样一个异类,在场面上讲究温良恭俭让的古代官场, 就是个文字狱的活靶子。如果他活在清朝初年,肯定写出比“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”劲爆百倍的文字来。

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。。。

江湖传闻, 如果导演选角形神皆似, 演员又入戏“上身” , 通常就会出现一些灵异现象。 87版红楼梦里, 就有不少演员的人生跟着角色发生了改变。

“玉带林中挂”: 林妹妹陈晓旭有病在身却拒绝上医院, 相当于自尽;

“金簪雪里埋”: 宝姐姐张莉到了冰雪之地加拿大;

“凡鸟偏从末世来,都知爱慕此生才。”: 凤姐邓婕由一个自卑的小人物, 到如今夫唱妇随, 家庭事业两得意;

“展眼吊斜晖,湘江水逝楚云飞”: 云妹妹郭霄珍考艺校未果, 回故乡结婚生子; 以后数次试图出来闯荡, 均以失败告终;

“才自精明志自高”: 探春东方闻樱如今是精明干练的电视剧制片人;

“来自情天,去由情地。前生误被情惑,今既耻情而觉”: 尤三姐乐韵放弃所有随港星罗烈而去, 不料对方已有妻子。 乐韵跳楼而终;

照风月宝鉴而死的贾瑞马广儒, 与女友分手后借酒浇愁, 英年早逝。

。。。

不知你我凡人, 能否选择一个角色入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