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搭车奇遇记》结尾说,俺再也不敢搭陌生人的车了。其实后来还是搭过一次陌生人的车。

在三藩市的时候,为了省钱,租住的地方环境不是很好。同事朋友知道俺住在那个区,都叮嘱说没事不要出门, 出门要带上小额钞票“备抢”。 刚开始还真有点战战兢兢,住久了没出什么事,神经就松弛下来了。

某个夏天的傍晚,俺提早一站下车,到图书馆借了几本书,慢悠悠边走边看。 突然被人从后面勒住脖子,抢走肩上的小坤包。俺一个趔趄差点摔倒,眼镜掉到路上,只来得及见到几个模糊的人影钻进一辆车子,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
慢慢摸到眼镜带好 —  有一边镜片摔裂了, 世界看上去支离破碎 — 再捡起从小坤包里掉出来的零零碎碎,突然意识到自己被抢了。一屁股跌坐在路边,后怕地哭了起来。

有路人目击此幕,上前安慰。 他掏出名片,自称路德教牧师,愿意送俺回家。 俺已经被劫匪吓破胆儿, 早把老板的警告抛到九霄云外,不长记性地又上了陌生人的车。 这个陌生人把俺送到家,借房东的电话报警,向警察提供了他见到的情况才离去。

原来是几个黑人少年做的。俺眼镜掉了,啥也没看见。

抽抽嗒嗒中,听到警察问:“你损失了什么东西?” ,才想起来一一检视:“555, 眼镜破了。。。”

“不不,被抢,你被抢了些什么。” 警察有点不耐烦。

“555, 俺的包,花了25分钱在garage sale 买的。。。”

“。。。还有?”警察翻白眼。

“里头有钱包,555, 咦,钱包没抢走。。。” 估计是拉扯中从包里掉出来了。

“还有lunch box,嗝儿,  没洗干净,” 俺慢慢觉得好笑,“好像还有几分零钱。。。”

好郁闷的劫匪啊。:D